公司动态
你的位置 : 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司动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查办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案件457万PP电子起罚没款712亿元

发布时间:2023-10-13 06:24:32浏览数:

  原标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查办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案件4.57万起,罚没款7.12亿元

  央广网北京12月7日消息 12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加强口罩质量监管,保障人民健康安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为主题,召开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于军介绍,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近几个月,国内出现多点散发本土疫情,我国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口罩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防护用品,质量好坏直接关系着公众健康安全和疫情防控大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口罩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上下联动、紧密协作,坚持监管和服务“两手抓”,深入开展口罩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加强口罩产品质量监管,取得显著成效。PP电子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口罩市场需求呈爆发式增长,口罩生产企业数量激增。为维护市场秩序,助力疫情防控,市场监管总局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在“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的“三保”行动中,加大对哄抬口罩价格等扰乱市场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保障口罩等防疫物资质量和市场供应,为民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为进一步加强防疫用品质量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牵头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防疫用品监管各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深化。同时,针对扰乱市场秩序重点违法行为,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通过以上专项整治行动,市场监管总局全面查处各类扰乱口罩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生产销售“三无”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非法买卖相关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等违法行为。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口罩企业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口罩市场秩序持续改善,市场供应和产品质量得到充分保障,群众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口罩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物资,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疫情防控大局。针对口罩质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重拳出击、从严监管。早在2020年2月初,总局迅速组织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同年5月,总局再次部署全国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非医用口罩质量监督抽查,实现生产企业“应抽尽抽”、全覆盖抽查,依法严肃处理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2021年初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开展深入推进口罩质量监管促进口罩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生产源头控制,注重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加强非医用口罩召回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强口罩质量监管。

  据统计,自疫情发生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药监部门牢牢守住口罩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开展口罩质量监督抽查11949批次,召回非医用口罩113次,涉及数量160.37万件。非医用口罩质量稳步提升,2021年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较2020年下降24.1个百分点。

  为促进口罩行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口罩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促进口罩产品质量提升,助力口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6项具体举措。市场监管总局还会同有关部门在安徽联合召开“加强口罩质量安全监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场会,推动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指导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向全国口罩企业发布《口罩行业高质量发展倡议书》,引导口罩行业调结构、提质量、树品牌。特别是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总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十大专项行动之一,组织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防疫产品质量,广泛开展非医用口罩“助企护民保安康”行动,各地通过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活动、实施标准培训、强化企业品牌建设等措施,切实提升口罩等防护产品生产质量保障能力。

  在监管与服务的双重发力下,我国口罩产品质量显著提升,市场秩序明显改善。据统计,2021年各地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持续下降,总体质量稳定可靠,市场供应充足。

  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司长刘敏表示,“小口罩”连着“大安全”。作为疫情期间的“防护标配”,口罩的质量关系着千万百姓的身体健康,关系疫情防控大局,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口罩分为医用口罩和非医用口罩,其质量监管分别由药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医用口罩分为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在我国,医用口罩按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目前全国共有医用口罩生产企业2923家。今年以来,国家药监局在医用口罩监管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举措:

  一是全面强化医用口罩监管。今年2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国资委和国家药监局四部委联合印发《深入推进口罩质量监管促进口罩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强医用口罩等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化不合格产品处理、突出网售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国家药监局全面加强医用口罩监管,根据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反馈,2020年医用口罩产品投诉件为5060件(平均每月422件),2021年上半年为245件(平均每月41件),医用口罩质量状况持续向好。

  二是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3月26日,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包括医用口罩在内的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作为第一项排查整治重点,要求各地做到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治理责任全面落实、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质量保障全面加强。截至10月底,各省局在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计排查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8304家,出动检查22400人次,监督检查8674家次,责令停产145家,立案处罚299家。

  三是全面加强医用口罩质量抽检。今年,国家药监局强化防疫类医疗器械专项抽检,共抽检医用口罩153批,对检验不合格的依法处置。除国家局部署的专项抽检外,各省局还制定了省级抽检计划,重点关注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的质量状况,做到应抽尽抽。

  四是精准开展医用口罩飞行检查。国家药监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靶向精准监管,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始终将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列为重点品种,作为飞行检查对象。各省局也将医用口罩列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省级飞行检查。

  一是加大新条例的宣贯力度。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于6月1日起施行,有关规章也将陆续发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大新条例的宣贯力度,加强对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关键少数”的培训,强化企业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合规意识和自律意识,持续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二是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指导督促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整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进行处罚,严格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要求,督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三是持续组织开展飞行检查。继续将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列入飞行检查的重点品种,通过组织开展飞行检查,督促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督促生产企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

  口罩是非常重要的防疫物资,是“生命线”的保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南军提到,自去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药监局等7部门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和药监部门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过期失效产品、以非医用口罩冒充医用口罩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及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六类违法行为。

  疫情期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指导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严查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件。先后派出督导组赴深圳、江苏等地督导口罩机、熔喷布等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派员赴北京、山东、安徽、重庆、广东和湖南等地调研指导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等。

  今年2月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印发《全国口罩等防疫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口罩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工作。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行动中查办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案件4.57万起,罚没款7.12亿元,涉案货值5.84亿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33起。在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中现场检查并帮扶防疫用品企业1.76万家,立案调查涉嫌违法案件375起,罚没款3500余万元。

Copyright © 2012-2023 PP电子·(中国)官方网站-APP下载 版权所有

电话

400-123-4567